欠條中未規定利息,出借人能否要求對方給付利息?
民間借貸活動自古以來就活躍在社會生活中,由於民間借貸行為的分散性和隱蔽性,經常導致民間借貸糾紛不斷。倘若當事人雙方並沒有在欠條上約定利息,那麼,出借人能否要求對方給付利息?
黃某與趙某系夫妻關係,現出借人王某向法院起訴,請求借款人黃某、趙某償還借款及相應利息。經調查,黃某向王某借款45000元,且王某所提供的欠條中雙方並沒有規定利率及逾期利息。
法院認為,王某與黃某之間的民間借貸法律關係合法有效。由於當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對於支付利息沒有規定,則視為不支付利息,但出借人可以請求對方支付逾期利息(自提起訴訟之日起按年利率6%計算至付清之日)。
港人內地法律咨詢中心
廣東普羅米修律師事務所
HK Tel: +852 6645 2056 (中港律師)
CN Tel: +86 186 8921 1926
Wechat: +86 186 8921 1926
Whatsapp: +86 186 8921 1926
www.szattorney.com
下一篇:香港居民內地合夥,出資證明不能馬虎!
分类:跨境營商
標簽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