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婚生子女撫養方能要求另一方支付撫養費嗎?

2019-04-02


非婚生子女撫養方能要求另一方支付撫養費嗎?

未婚懷孕在現在已經不是什麽新鮮事了,男方有權要求打掉孩子斷絕聯系就不用撫養了嗎? 

女方陳某與男方宋某建立戀愛關系的同年陳某懷孕。男方宋某要求女方陳某打掉孩子並斷絕聯系。

為此女方陳某訴至法院,要求所生之子隨原告共同生活,以及被告宋某每月支付子女撫養費至18周歲時止。 基於被告宋某未能提供證據足以推翻與孩子不存有親子關系,又拒絕親子鑒定,故法院推定被告與孩子的親子關系成立。被告作為孩子之父應負擔子女的生活費、教育費。故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子女撫養費,於法有據。


港人內地法律咨詢中心

廣東普羅米修律師事務所

HK Tel: +852 6645 2056 (中港律師)

CN Tel: +86 186 8921 1926

Wechat: +86 186 8921 1926

Whatsapp: +86 186 8921 1926

www.szattorney.com


上一篇:沒有夫妻生活能否成為離婚理由?
下一篇:年僅4周歲的未成年子女的意願能否成為變更撫養權的理由?
版權聲明:本文著作權歸原作者,歡迎分享本文,謝謝支持!
轉載請注明:非婚生子女撫養方能要求另一方支付撫養費嗎? | 港人内地法律咨询中心
分类:中港婚姻 標簽: